般不过分强调对一个人的外表的批判,用来营造喜剧效应。
而星爷的风格比较草根和市井化,无厘头的表演中笑里藏着苦,不是纯粹的嬉闹,是对社会问题无奈下的一种妥协的笑,中式思维比较喜欢从他人人身缺陷和隐私方面对比和揭露来博取笑点。
《青葫剑仙》
相比较之下。
陆晨也更喜欢星爷的表演风格。
的戏份不用多说,至于女主的话。
女主角在电影中的戏份虽然比不上角那么多,但也是个颇为重要的角色。
所以陈晖根据剧本的大概挑选演员,最后竟然选中了一个陆晨都快要忘记的人……
柳天仙。
作为校友。
陆晨真心有点把她给忘了。
现在杨蜜已经离开嘉星传媒,选择她的话。
好像也可以的。
若是杨蜜没有离开的话,杨蜜当然是第一人选。
不过。
这就是离开的代价。
陆晨他们也没提什么要求,就直接放她离开。
这在娱乐圈绝对是绝无仅有的。
明星提前解约绝对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么说吧。
明星想签约新的经纪公司,要么熬到原公司的合约到期,要么就得赔付巨额违约金,“赎回“自己的自由。
但是现如今的明星经纪约,到处是陷阱和不平等条约,合约未到就想解约,简直比登天还难。
举个例子。
何老师在参加综艺节目《令人心动的offer》时,就曾谈到国内艺人合约的现状,直言在如今的娱乐行业中,经纪公司在合约中设下套路,拿违约金赚钱已经是常态。
他爆料,现在很多经纪公司会一股脑签100个艺人,只要有一个红了就不算亏。
剩下的那些不红,公司也不会捧,等到艺人待不下去了要解约,就可以赚艺人的解约钱。
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
节目中,何老师还分享了他朋友的经历,这位朋友当年在签约时,合同上写的是800万的违约金,但是当他真的去解约时,公司给他算了一笔账,把各种费用加在一起,告诉他解约就需要赔付给公司一个亿!
一亿元的赔偿金,绝对称得上是天价了。
所以最后何老师的这个朋友也没有解约,反而和公司再续了十年。
这样的情况也并不是个例。
包括通过《偶像练习生》成为“流量天王”的鲲鲲。
也被天价解约费困扰。
同样的,还有邓紫琦。
解约之后,连自己的名字都不配拥有。
但是很多人在签约时,经纪公司大多许下很多承诺,空口描绘一个美好未来,但是签约之后才发现,公司许诺的那些好资源都只是说说,得不到好的运营,难以出头。
同时,很多艺人在签约时,虽然知道解约金数额巨大,但是会抱着“走红后再说“的想法签。…
而经纪公司,则认为签了对公司也没有损失,红了能赚钱,不红也
请收藏:https://m.wwscdh.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