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我一个女生,怎么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
“我们现在来分析一下这位网友的问题。”
和那位网友断开连麦,李晨也开始剖析他的案件:“他和他的朋友去酒吧玩耍,他的朋友找来了几个妹子。
大家都注意这一点,说这位网友进行猥亵的女生并不是在酒吧里面随便找的女性,而是他朋友带来的妹子。
几人聊的很开心,而妹子也说自己没有对象。
喝酒的过程中,也是清醒的状态,说明什么?
说明她是在自愿跟人家走,也代表着对方愿意后续的行为。”
“案件到了这里出现了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位网友被他的朋友算计了。
他的朋友知道这位女生有对象,还要把她叫出来,目的就是为了设计这位网友。
我们再来看后续。
说这位女生的男朋友找到了那位女生,这里有一个疑点。
拍个照片成为了罪犯,也不不可能,因为从原则上来讲,偷拍别人本身就侵犯了他人的个人隐私。”
第二种情况,就是双方玩刺激,去一些公共场所做运动。
即使做了什么,你又没有抓我我的把柄,没有被你捉奸在床,也是可以否定的。
做贼拿脏,捉奸捉双。
有内鬼!”
大家请注意啊,我刚才说的这两种情况,只是可能被审判院采纳,并不是百分百…”
李晨面带微笑:“具体的情况,还是要看你请的律师的个人能力,他的话能否得到审理法官的认可。
常见的出轨,自己还是过错方,通常都会采取否定的手段回馈给另一方。
你说我和别人开房,我们又什么都没做,实话实说又能怎么样呢?
“我感觉他是在说谎…”
你违背了别人的意愿发生关系,那叫强上最,你跑到别人家里偷了东西,那叫盗窃罪,你在路上抢劫人家,那叫抢劫罪,这是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逻辑,那就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去定罪,而不是根据犯罪的案件去套。
猥亵是什么,就是变相的骚扰。
你说你什么都没有做,为什么还会签了认罪认罚?
这本身就不符合一个正常行为人的思维逻辑。”
毕竟你们花钱找我们就是想为你们的事情进行辩护,那我们作为被雇佣者就应该为你们的案件进行有效辩护,而不是一味的去配合执法机关坐实你们的案件。”
这也是婚姻法中不合理的现象,它个人隐私权出现了碰撞。
你找的律师要是跟那位网友似的,很有可能出现自己受到牵连的情况。
从武协所到律师,再到咱们的地检署,一套流程出现了异常情况。
从律师的专业角度来分析案件,这位网友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而最大的问题,就是他签了认罪认罚。
在她的男朋友找到她后,她第一反应不是否认自己的出轨的事实。
构不成强上罪那就给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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