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32章 议员的权力_崇祯重振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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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这种情况,负责政务署的刘理顺强硬道:

  “不管议会是否通过禁限私租,以后官田的租税加一起,最高就是三成,每亩最高七斗。”

  “不配合这个政策的官田租种者,官府会收回官田,租给困难家庭。”

  出身底层的他,对于皇帝收回官田、租给困难家庭的提议非常认同。

  打算在涿鹿区实施,减少困难人口。

  那些家中有官田的议员听到后,顿时如丧考妣。

  此时他们才认识到,不管官田的现状如何,名义都归朝廷所有。

  朝廷想要强行收回,他们并没有反对的理由。

  而且刘理顺的手段还不止一点,他知道涿鹿区的官田数量并不多,而且大多是卫所屯田。所以又继续道:

  “民田为缴纳赋税之田,凡是没有向朝廷缴纳赋税、登记在册的田土,皆归朝廷所有。”

  “涿鹿区明年要大造黄册,重新确定各家的田地。”

  “凡是没有纳税记录、也没有官府地契的,一律视为官田。”

  “本官希望得知此事的议员,尽快把自家田地登记造册,补缴偷漏赋税。”

  “以免审查议员资格时,因为偷税漏税丧失被选举权。”

  这个政策,让那些议员更是大为色变。

  因为他们家里面,大多有隐藏的田土,从不缴纳赋税。

  如果因为没缴税就被划入官田,那可真是亏大了。

  但是补缴赋税,同样让人很痛心。

  所以会场之中,一时议论纷纷。

  就连列席观看的,对刘理顺提出的这个政策,同样很不满意。

  因为他们认识到,如果这个政策在涿鹿区实施,以后就可能实施在其它地方。

  到时自家隐藏的田地,都要缴纳赋税。

  有些人忍不住要站出来质疑,却见到张溥率先站出,询问道:

  “难道自家开垦的,也要划为官田吗?”

  “还有官府丢失田册没有征税,为何要惩罚民众?”

  刘理顺闻言正色道:

  “陛下有言,依法纳税是所有大明国人的义务。”

  “凡是不依法缴纳赋税的,不视为大明国人,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是国会筹建时,对选民最基本的要求。”

  这是朱由检和刘宗周等人商议时,强行加上去的。他要让每个大明人,都有依法纳税的观念。

  不能因为朝廷的征税机构有疏漏,你们就心安理得地逃避赋税。那样被发现后会开除出大明国人,不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刘宗周认同这一点,在众人看向他时,郑重点了点头。让所有人都明白,缴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除非他们不想当大明国人,不想要政治权利。

  刘理顺申明这点后,继续道:

  “按照朝廷规定,荒闲土地全部属于官田。”

  “但是朝廷也尊重现状,对于天启元年之前开垦、耕种十年以上的,在补缴十年赋税之后,允许登记造册为私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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