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4、第 64 章_锦宫春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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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习惯就做会划伤手指。”

  李宿知道她手上有茧子,也知道这是她长年做活留下来的,便道:“无妨,试试吧。”

  姚珍珠拧不过他,只好把锅盖递给他。

  “殿下,记得要点,编好后再用力拉紧,”姚珍珠坐在李宿身边,全神贯注给他讲解,“您看,要这样绕一圈,系一个结,然后狠狠一扯,便能细密编上一层。”

  她说话轻声细语的,整个人如同个小火炉一般坐在李宿身边,李宿只觉得耳畔有微风习习,惹得他面红耳赤,手指僵硬。

  他原本只是看她编得累,想帮忙,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但他又不能赶姚珍珠走。

  若是他让姚珍珠离远一些,姚珍珠会伤心吧?

  李宿如此想着,努力让自己的心平稳下来,然后认真听着姚珍珠的话,开始按照她的教导编芦苇。

  这东西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

  若是寻常人,没个三五月工夫做不利落,但李宿的学习能力确实无人能及,就连陶锅土窑都能做出来,似乎一晚上就学会编芦苇也没什么不可能。

  只是他的速度比姚珍珠慢许多,编得也不算很好看,一个锅盖弄得歪歪扭扭,很不想样子。

  李宿编了差不多一刻,锅里就散出浓郁的香味。

  这种味道很奇特,又鲜又香,有一点点鱼肉特有的腥味,可若仔细去嗅,却又不觉得腥气,反而让人口水直流,十指大动。

  姚珍珠原本在编背篓,结果锅里的香味太浓了,她也编不下去,凑过去盯着锅看。

  李宿无奈地放下锅盖:“别烧着自己。”

  姚珍珠哦了一声,转头问他:“殿下,人都说鲥鱼是长河珍稀,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李宿难得认真回忆了一下。

  “说好吃,确实比大多数的鱼虾好吃,不过……”李宿道,“我一没你那么灵的味蕾,到底尝不出好坏对错,二则是经过长时间运输,鱼肉到底不那么新鲜,即使到了盛京还活着,也都有些半死不活,可能刚打捞上来的确实鲜美异常。”

  跟姚珍珠待久了,李宿都学会如何点评美食了。

  他一口气说了好长一段话,然后道:“就现在这种香味,原我是没有闻到过的。”

  姚珍珠几乎听得入迷。

  “如此说来,食材本身的鲜美,才是一道菜是否出彩的关键。”

  她倒是还悟出人生哲学来了。

  李宿用临时做的竹火钳拨弄了一下柴火,也说:“是啊,耗费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从长河一路运至盛京,百多条鱼最后只能剩下几条,实在劳民伤财,全无必要。”

  这话要是在宫里,李宿不会说,姚珍珠也不会接。

  但是现在,在这只有两人单独生活的山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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