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千一百二十二章 为民做主_平凡的明穿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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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你家主人要买妾,预备了多少身价?小的当时说只要人品好,我家少爷中意,一千二千都不会吝惜。

  谁知沈若说:‘我有个亲生女儿,小名蘭姑,今年一十七岁,相貌才华皆好,如果你少爷能出一千五百两身价,我就把女儿卖给他。但是我与他世交,不好说出口,请你帮我促成,当重重酬谢。’说好了等事成之后,送小的五十两银子。

  小的为难,还说:‘你沈老爷的闺女一定好,只是我家少爷碍于世交,哪敢要世侄女作妾?’当晚沈若再三求小的,小的才将此事禀告少爷。少爷说不行,我怎么能买沈家的女儿?要被万人唾骂。后来还是被小的再三劝说,才同意了。”

  这一番话,王德说的面不改色,口若悬河仿佛真有其事一样,一边的沈若气得浑身发抖,总算是曾见识过信口雌黄之人,不然非气晕过去不可。

  而陈知县没有动摇,因凡是能做上心腹管事的人,没有一人不善于言辞诡辩。

  陈镒问道:“你当日怎么劝说的?”

  “大人。”王德继续说道:“小的当日说看沈老爹眼下的光景甚是窘迫,肯定出于不得已才要卖自己的女儿,也因咱家能出得起银子,门风宽厚,他女儿嫁过来也算终身有靠,难道少爷能眼睁睁看着故人女儿所卖非人嘛?我家少爷听了小的话,沉吟半天才点了头。

  随后沈若亲自来与少爷商量,小的私以为他东家的本钱被他挪用了若干,想要先兑现些身价银给他弥补亏空吧?反正他说可先将卖身纸写好送来,那其余银两,等他女儿过门后再行兑付。我家少爷见他说的恳切,又念他是个老实人,故而推成腹心,马上兑了五百两银子,沈若也写下了一纸卖女儿文契。

  再后来少爷要先赴扬州,对沈若说你写封家信,我好到扬州接你女儿,免得日后往返。到了沈家,沈家太太看了信后也无异议,当即对我家少爷说:‘你是咱家女婿了,何必住在外人家?不如搬到我家来住,也省些盘缠。二来我的女儿自幼钟爱,舍不得她马上远行,卖她也属无奈,求你入赘个一月半月,让我看看也好放心。’

  我家少爷觉得沈家太太说得有理,便移居她家,商定五日后招亲,次日就将一千两银子当面兑现。不料那伍氏收了银子,翻脸骂我家少爷以良作贱,逼她女儿为妾。大人!伍氏不肯交出女儿要想悔亲也还罢了,因我家少爷本不愿要她的闺女,是受沈若蛊惑而成的,但总不能白白丢了一千多两银子吧?又担上逼良的名声!

  正好沈若打苏州回来,我家少爷与他理论,哪知他和伍氏一个样,翻脸不认人,足见他们夫妻是预先串合好的。我家少爷气极,才去了县里告状,沐胡老爷恩断,看破他夫妇的伎俩,限三日内交人。而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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