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八十七章 打探_重返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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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难,见厂子里房子多,就弄了钢丝床在工厂借宿。

  没想到,后来发现这里房子冬暖夏凉,根本没人管。这样就有人开始明目张胆往里搬锅碗瓢盆,就算固定占了房了。

  最终是引来越来越多人效仿,导致后边的西式小楼连带后罩楼就都住满了。

  作为街道办和工厂领导来说,都没想到会有这种结果。一开始对这事儿确实也是懒得管,觉着反正房子有,也没人收房租,就让他们住呗。

  后来蔓延成势,也是真管不了了。

  因为他们也惹不起工人啊。计划经济社会,谁都没权力扣工人工资,反倒还得指望工人卖力干活呢。何况那些老娘们真犯浑,那也敢揍你。有不是自己家的房子,这又何必呢?

  至于那两个占洪家老铺的两个门市部,承租关系也很清楚,就是“街道办”把房子转租给他们的。按官价一平米月租一块三,已经租他们近十年了,这也算街道的一个稳定进项。

  要是情况还真是不容乐观啊!国营的,集体的,公家的,私人的全掺和进来了!这他妈也太复杂了!

  洪衍武确实不能不骂街。因为他可是知道,京城的私房政策是从七十年代末开始宣布,八十年代初才开始落实的。到1990年为止,先后下达过不下三十多个有关政策文件。也没彻底把所有的事儿办利索。

  为什么,就是因为以公占私房最难解决。

  这道理是明摆着的。单位几十口子甚至几百口子人,没了房就等于没了窝儿,上哪儿找饭辙去?

  就更别说,这房子还能成街道办下金蛋的鸡,是那些工人们不用交房钱白住的地方了。

  所以,要让他们腾退原房,等于让他剥皮抽筋,谁也不会轻易撒手。

  而从政府的的角度讲,更关心的问题,是不能让百十口子人挨饿。

  尽管“政策”规定,有些私房本该归还个人。但可别忘了,这个年代还算不上法制社会政策的弹性很大,你要非那“公民的私有财产究竟受不受保护”来说事,哪儿都不会卖你的账。

  要真是较真,胳膊还能拧得过大腿吗?政策里不是还有一条,“一时腾退不出的先给房主立据,两三年内退还。”

  人家就用一个“拖”字,到时候还是走不了,再给你立新字句。这么反复折腾你好几年,最后出个低价要给你收购了,你还能怎么办?

  恐怕大多数人都不愿再打“持久战”,耗不起这份神,所以,几轮拉锯战下来,便只有自动“缴械”,把私房让给了单位。

  这里面可没有什么“觉悟”可言。“猫腻”的事儿才是免不了的。如果不屈心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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