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物引第三人 勿乞_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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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非,某国,反政府军和政府军正时而乱战,时而媾和,闹得不可开交。

  某处原始森林的边缘,反政府军的一处营地内,近千名衣衫褴褛,身上武器却是一水儿崭新,都符合世界主战武器发展潮流的叛军,正围绕着一个地坑大声呼喊咆哮。

  地坑直径近百米,深有五米左右,坑底是深有半尺的烂泥。无数说得出说不出名堂的狼藉物事堆积在地坑里,暴虐的阳光洒下,让这个地坑内可怕的粘稠混合物发出了令人窒息的恶臭。

  一头体长两米左右,毛发油光水亮,皮毛上的斑点鲜艳夺目,肚皮饿成了一张皮,眼珠子发绿的非洲草原豹正在地坑内游走,时不时的仰天低沉的咆哮几声。

  反政府军们疯狂的挥动着各色武器,大声的咆哮着。几个小喽啰抓着纸头和铅笔在人群中艰难的行进,不时接过那些疯狂的士兵递过来的两三张美金,在纸头上潦草的记上几个鬼画符一样的标记。

  衣衫破烂的勿乞紧握着一柄匕首,小心翼翼的贴着地坑的边缘和那草原豹对峙着。

  草原豹同样谨慎的左右游走,他贪婪的望着勿乞,不时的向前几步。每当豹子向前试探时,勿乞紧握的匕首就猛地向前一挥,一股凌厉的杀气震慑得那豹子急忙后退。

  年仅十三岁的勿乞,已经不记得这是自己第几次在这该死的地坑中和这些猛兽对峙。

  罗马角斗场,这是反政府军士兵们为这个该死的地坑起的名字。当然,这个地坑没有真正的大角斗场那样的恢弘壮观,但是血腥残酷之处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个地坑里和那些猛兽拼命厮杀的,是和勿乞一样年龄不超过十五岁的娃娃兵。

  用娃娃兵作战,这是非洲人的一种习以为常的潜规则。

  身为华裔的勿乞,只是一个在战祸中家破人亡,被强迫加入反政府军的倒霉蛋。

  瘦小,干瘪,皮包骨头,赤道炽热的阳光晒得勿乞浑身红黑,就好像大草原上随处可见的狒狒。紧握在手上的匕首,和勿乞那大得离谱,亮得离谱的大眼睛,却一直带着冷冰冰的杀气,让人不敢小觑。

  那些狂热的反政府军士兵感觉不到这种杀气,而那头饥肠辘辘的草原豹,却本能的察觉了勿乞的可怕。

  ‘嘶,嘶嘶’!

  勿乞发出了宛如毒蛇一样的挑衅声。他猛地向前冲进了三步,匕首带起了一道寒光。

  草原豹张牙舞爪的朝前猛扑数米,随后警惕的急退了数步。

  勿乞黑漆漆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狂躁而残忍的冷笑,两排白生生的牙齿在阳光下反射出冰冷的光。

  他眯起双眼,眼里的杀气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将匕首藏在了身后,向那豹子低声笑语起来:“嗨,宝贝,来,来这里。大猫宝贝,来哥哥这里,哥哥最喜欢大猫宝贝了!”

  勿乞的声音温柔而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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